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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风吹起,细雨迷离,又是一个无聊透顶的秋雨夜。下班回家后看了会儿书,躺在床上玩手机。无聊的捡着一个又一个的漂流瓶,希望能捡到一个美丽的故事。失望后,又一个又一个的扔回海里,然后写几句无聊的话,扔几个自己的瓶子。无聊的人在无聊的夜只能做这些无聊的事。
扔完了瓶子,又转战朋友圈,继续无聊的翻着。在一堆无病呻吟和卖货的消息中间我看到了二妮儿的朋友圈,一张残破的纸上写着一李清照的《醉花阴》,薄雾浓云愁永昼……人比黄花瘦。配文是初秋,细雨中,阁楼上,伊人轻叹,无惧人间!
娟秀的字体中透着少许的野性,加上让人似懂非懂的文案,妥妥的一个文艺女青年。
自从那次在车上与二妮儿邂逅,一晃就是好几个月。感叹时间流逝的同时,觉得自己真特么是个渣男,放着这么好的一颗白菜不赶紧主动去拱一下,还有闲工夫在这伤春悲秋。心咋这么大呢?!
我觉得作为老乡,身为一个新时代的四有青年,我必须要尽到一个老乡的责任与义务,人家小姑娘自己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闯荡不容易。我要让她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于是乎,先套近乎后赞美,各种小词儿往上怼,一顿操作猛如虎,最后得知人家有男朋友,真特么二百五!
不过还好,我们聊的还算投机,有蛮多的共同话题,就是我说喜欢郭德纲的时候被小小的鄙视了,说年轻人谁喜欢他啊。
人家有男朋友了,咱也不是那挖墙脚的人,是吧?就单纯交个朋友吧,况且还是老乡。在外漂泊,我深知这其中的苦和累。
只身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举目无亲,那种无助与寂寞只有自己知道。遇到一个老乡,比亲人还亲,至少能够彼此有个照应。就这样,隔三差五找二妮儿聊聊天,慢慢的越来越熟,互相了解的越来越多。
慢慢地,我也明白了,二妮儿不是我的菜,因为我们俩的共同点太多了。
我从不认为两个性格等各方面相似度很高的人能走到一起,反而,我觉得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更能碰撞出火花。于是,就在我们彼此互相了解的过程中确定了关系——纯洁的革命友谊!有点遗憾的是同在一个城市却一直没有见过面,毕竟有主的干粮碰不得,这个理儿咱懂。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理所当然,却又让人无所适从。随着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节奏也越来越快。有时候真的是不知不觉中一天就过去了。总感觉有忙不完的事儿,总感觉时间不够用,又总感觉每天不知道在忙什么……转眼间,时间来到了2o16年夏天。
这两年我也谈过几个女朋友,最后都是无疾而终。
印象很深,是中伏的第一天,因为那天热的实在不像话,最高温度到了42度,柏油路上的沥青都晒软了,踩在上面软软的,黏黏的。
那天我特意查了下日历,看看这个让人疯的夏天,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
入夜,纹风不动。这种天对人类来说,简直是一种煎熬。当然,对狗来说,可能也是煎熬……已经是十点多了,还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热的烦躁。实在是受不了了,终于,一咬牙一跺脚把空调打开了。特么的,不过了!习习凉风吹来,简直欲死欲仙。我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享受着上流社会的感觉,没几分钟便沉沉睡去。
“嗡……嗡……嗡……”
孜孜不倦的手机振动把我从黄粱美梦中拉回了现实。努力的睁开眼睛,现是二妮儿的语音通话。迷迷糊糊的接通,喂了半天那边没说话。
就在我以为她是不小心按到了,准备挂掉时,那边传来了淡淡的声音“我失恋了,过来陪我喝酒。”
很温柔,也很果断,但是透着不容置疑。然后就挂断了,给我了一个位置。
我有点蒙圈,再打过去已经关机了。当时已经是午夜时分,我并没当回事儿,手机一扔,继续睡觉大业。然而,大概十来分钟吧,猛地又醒了。虽然跟二妮儿已经很熟了,但是她很少主动找我,大部分时间都是我无聊的时候找她闲聊几句。而且最近整天加班,累的跟孙子似的,已经有些日子没联系了。三更半夜突然来这么一出儿,以我对她性格的了解,她不会这么无聊的恶作剧,唯一的可能就是真失恋了,借酒消愁呢。于是也没再多想,起身穿上衣服就下了楼。
导航看了下她给我的位置,2o多公里,真他娘的够远的。骑上我拉风的二手雅马哈(这辆车,就是小说中闪电的原型!),一路风驰电掣就,想象着自己就是一道蓝色闪电,在天地间穿行。也就是2o分钟吧,就到了二妮儿给我的位置——一条小吃街。真特么的快!
放眼望去,一条街都是各种小吃大排档,当然还有白花花的胸脯和大腿!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乱,真特么的乱,虽然在这个城市待了好几年了,但那个地方还是第一次去,压根儿就不知道还有这么大个夜市。路两边吆五喝六吹牛逼的声音此起彼伏。
二妮儿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很安静,所以我断定她在室内。(废话,一个温文尔雅的文艺青年怎会在这么杂乱的地方?!)
停好我的爱车,四下张望,映入眼帘的全是白花花的胸脯和踩着高跟儿鞋的大长腿……啊……我徜徉在白色的海洋里,如痴如醉,如饥似渴,如狼似虎……如梦似幻!
猛然间,灵台最后的一丝清明告诉我——你特么把正事儿忘了!
额……我是带着批判的眼光去审视!强行收回心神,眼观鼻,鼻观心,像一个战士一样目不斜视!以导航的终点为圆心开始寻找二妮儿。好在很快就在一家位置较偏的小店里找到了二妮儿,否则我又得以批判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了。
虽然两年没见,但是朋友圈的照片还是经常看的,所以离老远,一眼就认出了她。当然,即便不是经常看照片,哥们儿也能一眼认出。用飘柔,就是这么自信!美的事物总是过目不忘,我都佩服死自己这个能力了。只是这个能力局限性太大,有点郁闷……
那天,二妮儿穿的是一件黑色裙子,脚下蹬的是一双低跟小皮鞋,这身打扮真是应景儿,跟寡妇似的。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喝了不少了,眼神迷离,摇头晃脑,嘴跟棉裤似的说话漏风。一边叫我喝酒一边一口一个老乡叫着,跟我诉说衷肠。这姑娘真够坚强的,断断续续的讲完了她和他事故后,愣是没掉一滴眼泪,只是倔强的喝着一杯又一杯的酒。
我当时还在想常规操作不应该是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天抢地,肝肠寸断,泣不成声吗?可能她还没喝醉,或者缺少一个契机吧?然而,没过多久,这个契机就因为我的嘴贱出现了。
我还能怎样?这种情况,我懂,任何人的劝说安慰都没用。别人,仅仅起到一个倾诉对象的作用,他们的建议或者意见完全不具参考性。
我对自己的定位相当之准确,就是扮演一个倾听者和护花使者的角色。
但是,问题来了,她这么一杯一杯的跟我喝,我有点遭不住啊,常挥就是三瓶啤酒的量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奶奶的,她的护花使者有了,我喝趴下了谁护我啊?总不能我俩都不省人事吧?于是,我就象征性的劝了她几句,无非就是那些烂大街的套词儿。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之类的。然后就是让她少喝酒,喝酒伤身体,这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最主要的原因是让她少喝酒,因为我特么快不行了。
然后,我就后悔了。
人,有时候就是这样,熟悉的朋友,亲人,说什么都听不进去,却会因为陌生人的一句关心或者问候的话而情绪崩溃。
而我,毫无悬念的起到了陌生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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