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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老板娘就栽在男人手里了。
后来烟雨落盛京,一人撑伞两人行。
二十二岁那年,修炼小有所成,已经成为小镇第一高手的男人打算带着老板娘浪迹天涯,实现儿时的愿望。
结果两个人离家不到一周,就花光了积蓄,灰溜溜地逃回了小镇。
就像那句话说的那样: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后来没钱了,就不去了。
屋漏偏逢连夜雨。
回到家后不久,老板娘就病了。
病地很重。
男人咬咬牙,把自己的剑卖了,换来了救命的丹药,治好了老板娘的病。
再后来,两人在小镇安家。
男人凭借自己的修为实力,组建了一支猎人小队,主要营生是猎杀荒野魔物,采集一些药材灵果之类。
老板娘则负责把男人带回来的东西稍加处理,然后卖给附近的大城邦。
生活没有轰轰烈烈,却也还算富足。
直到男人二十七岁生日那年。
老板娘偷偷赎回了那两柄尘封已久,无人问津的剑,也赎回了男人年少时的梦。
五年多的积蓄,已经足够夫妇二人在神域走出去很长一段路。
这一次,他们成功了。
浪荡的男人凭借两把剑,在荒野中闯下赫赫威名,整片荒野,有何人不知那个整天都在被追杀的“孤高”
剑客?
不仅孤高,还喜欢嘴臭。
还在镇国境初期时,就能凭借一张嘴让半步界主破防,千里追杀。
虽然男人每次都能跑掉。
老板娘逐渐厌倦了天天跑路的生活,于是,寻了个城池驻留,开始做起了自己的老本行,贩卖一些东西。
沧海桑田,时光荏苒。
男人还是曾经那个少年,只是追杀他的人一路从镇国境变成界主,再变成界主巅峰,半步域神。……
男人还是曾经那个少年,只是追杀他的人一路从镇国境变成界主,再变成界主巅峰,半步域神。
而老板娘,却已经借着男人的威势建立了一个小型的商业帝国,将红枫商会打造成了一个有资格入驻九宝城的庞然大物。
楚大傻妞小嘴微张,双眼清澈而愚蠢,俨然一副小迷妹的样子。
老板娘的瓜子壳吐了一地。
楚思雨的目光让她很受用,就差仰天长笑,大呼自己有富之资了。
唯有负责打扫的女侍一头黑线,手里拎着根扫帚,一副想把扫帚砸在老板娘头上,又担心工资会被扣光的模样。
苏槐从走廊上下来,带走了楚思雨。
等二人走出红枫客栈老远。
他才凑到楚思雨耳边。
“改天让曹怡把她的红枫商会吞并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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