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在高光的想象中,史密斯是一个白胡子老头,至少也是头胡子都白的那种,但是见到真人才现,史密斯比他想象的年轻多了。
虽然知道史密斯也就是五十多岁,但是看上去,史密斯最多也就是四十的样子,肌肉依然很达,身材依然壮硕。
只看外表的话,怎么也无法把史密斯和退休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而且史密斯给了高光最好的接待,也展现了自己的实力,但他的穿着却是非常的随意,就是耐克的T恤和短裤穿在他这个层级的大佬身上,真真的是节约和朴素的代名词了。
高光诚惶诚恐的握住了史密斯的手,道:“史密斯先生,您好,能见到你我太高兴了。”
高光有些语拙了,史密斯哈哈一笑,拍了拍高光的后背,道:“请进。”
史密斯的豪宅内部谈不上金碧辉煌,但是极富科技感,至于又大又豪华这就不用多说了,总之用刘姥姥进大观园来形容高光的感受,那是绝对没有任何问题的。
在一张看着并不多显豪华的布沙上坐下来后,才能感受到沙的舒适程度,高光危襟正坐,看着史密斯在自己对面坐下来后,想找些话说,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而史密斯却是一副非常好奇的样子道:“我听说你的名字,弗兰克跟我说起过你,不止一次,他说是你救了约翰,否则约翰就死定了。”
高光很是客气的道:“我应该做的,而且没有弗兰克他们的帮助,我一个人不可能把约翰救出来的,所以是我们一起救了约翰。”
回答很官方而且很客套,史密斯点了点头,然后他饶有兴的指着高光没怎么遮掩的枪套,道:“那就是约翰输给你的手枪吗?我听说你的枪法狠狠的震撼了他们,弗兰克每次都要强调你是个射击才,这让我不得不对你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啊。”
高光握住了枪柄,整个客厅里就只有他和史密斯两个人,但是史密斯一脸期待的看着他,所以高光没有怎么犹豫,他直接拔出了手枪,倒转过来,把手枪轻轻的放在了茶几上,微笑道:“这是约翰打赌输给我的,是我第一把手枪。”
史密斯拿过了手枪,他掂量着翻来覆去的看了两眼,点头道:“能让约翰认输太难了,这家伙永不认输,史密斯威森1911,这是你的主用战斗手枪吗?”
高光愣了一下,道:“不算,这是我日常使用的手枪,但不是战斗手枪。”
“你喜欢什么手枪?喜欢什么品牌或者型号?”
高光想了想,道:“我不知道,我其实还不是特别熟悉手枪,我只是用过格洛克,但是还没有特别忠爱的手枪品牌。”
史密斯把手枪举起来,对准一旁瞄了瞄,笑道:“这枪不错,适合作为随身防卫用枪,但是不太适合带到战场上作为战斗手枪,因为这枪太精致了,而且有些太重了。”
高光连连点头,道:“确实挺重的。”
史密斯把手枪放在了桌子上,他微笑道:“1911很经典,约翰喜欢,我也很喜欢,每个人都很喜欢,可是要选择战斗手枪的话,猜猜我选什么?”
谈话的节奏完全由史密斯掌控,而且史密斯用枪当做开场白后,很快就打消了高光的紧张感。
高光想了想,好奇的道:“格洛克?”
史密斯立刻摇头,哈哈一笑,道:“我刚出道那会儿格洛克可没有现在这么流行,而且我刚出道的时候,只能买得起市面上最常见的手枪,所以我用的是一把贝雷塔m9。”
高光下意识的点了点头,而史密斯则是继续笑道:“手枪这东西呢,用惯了什么就是什么好,我是个狙击手,基本上没有用到手枪的机会,当我有能力买任何手枪的时候,却现,我上战场的时候还是习惯带上一把m9,因为我适应了m9的大小,重量,以及携带方式,所以我一直用m9,可是在战场之外,我也会选用一把1911,美国人有谁不喜欢1911呢?哈哈哈……”
笑着说完后,史密斯把高光的手枪放在了茶几上,然后他一脸轻松的道:“看见你我就想起了自己,我决定成为一个雇佣兵的时候,直接选择自己当老板,我要拉起自己的队伍去抢饭吃,你也一样,直接就当自己的老板了,只不过你的起点可比我高多了。”
高光有些局促的道:“不,我怎么能和您比呢。”
史密斯摆了摆手,道:“年轻人就得敢闯,就得敢拼,而且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创业,要比三十几岁创业好,比四十多岁更好,年轻有优势,年轻能经得起失败,年轻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失败中吸取教训,然后变得更好。”
要进入正题了,果然,史密斯严肃了起来,他沉声道:“弗兰克创业就太晚了,而且他单干不是因为他想单干,而是因为丹尼的刺激才决定单干,他不适合创业,他不是个合格的商人,所以他……很遗憾的失败了。”
高光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做出了一副倾听的姿态。
史密斯微笑道:“我没有接触过你,不知道你的能力,但是弗兰克说你是个生的战士,在挑选战士这方面,我绝对信任弗兰克的眼光,而丹尼说你虽然是个菜鸟,但你身上具备了成功所需的特质,而在这方面,我绝对相信丹尼的能力。”
“谢谢您对我的评价。”
史密斯点了点头,微笑道:“我不太对年轻人报以太多注视的眼光,但是对弗兰克既然强烈推荐了你,那么我一定会帮你的,所以,现在告诉我,你能做什么呢?”
高光迟疑了,因为史密斯问到了他的痛处。
能干什么?能干成什么呢?
双处霸高甜高宠高爽一对一她是家中的耻辱,声名狼藉,臭名远扬,人人恨不得她死。24世纪医毒双绝的顶级女佣兵一朝穿越而来,锋芒毕露,大放异彩,狂掉马甲。皇亲贵胄惊掉下巴多少人都翘盼着燕王爷休了王妃。谁知燕王爷将自己的王妃宠上了天。某女告状王妃欺负我们燕王皱眉欺负你们一下能死吗?某女泪水涟涟,王爷,不要怪王妃,是我们碍了王妃眼了嘤嘤嘤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倾世医妃霸天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棠鲤作为天地间的最后一条锦鲤,常年有事摆烂无事休眠,没事别找我有事更别找我,终于有一天被雷劈死了。死了还被迫当起打工鱼,进入小世界当救世主复活。棠鲤我能不能选择看广告如果可以通过改变男女主命运或者攻略反派来拯救世界,你会怎么选?改变男女主命运?哈哈,癫公颠婆无可救药!拯救反派?拜托,阴晴不定的残忍大反派是人可以嗯???那边那个大反派你怎么回事?!怎么跟个狗皮膏药一样黏上来了啊!!!世界一柔弱的绿茶小师弟被醋的捧心倒地师姐师兄他也不是故意的世界二帮大小姐逃跑的假保镖被诱的目光沉沉小姐你,可要慢慢习惯我啊世界三残暴阴沉的王朝天子被夸的耳根红你这女奴,说话怎么顺耳!(更多世界更新中)…女主性格可爱小甜甜,男主心思深沉老狗比(不是)各位观众老爷现场考核准女婿和女鹅的恋爱经历!...
死去多年的爷爷托梦说他在地府创业急需用钱!还说创业成功之后,把我也接下去,十殿阎罗的位置任我选!怎么办,急,在线等!爷爷在地府造反了...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
她是他的特别助理,跟了他整整七年,他却一把牌直接将她输给了别人。蓝星若也不是吃素的,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她一封辞呈丢下,潇洒离开。她开始带货直播,专注助农,宣传非遗,粉丝直逼一个亿!前上司坐不住了,开始死缠烂打,开启追妻火葬场模式。为了她,忤逆长辈,对抗家族,甚至连继承人都不要了!可重压之下,他们还是分开了。她死里逃生,摇身一变千金小姐。那些年虐我的渣渣们,一个也别想逃!盛景屹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离职后我被前上司痛哭纠缠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新书我,木叶的人生导师已发布千明穿越后,成为了木叶中一只猫。没错,卡卡西口中拦路的黑猫。本来我只想安安静静度过猫生,没想到绑定了个恶霸系统当一只合格的恶霸猫就能变强。于是,千明走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欺负忍犬揍一揍蛤蟆,顺便失踪一下为木叶贡献GDP。我就是我,木叶不一样的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