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追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8章 摸底考试(第2页)

叶挽秦的精致容貌在精英一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尽管她穿着朴素,但举手投足间散发的气质,还是让人眼前一亮。不过,现在的学生见多识广,虽然惊艳于她的美貌,但并没有做出什么过分的举动。

张珊偷偷拉着叶挽秦,神秘兮兮地说:“小秦,你太好看了,小心七班的张亚霸凌你。”

叶挽秦惊讶地看着她:“七班?这种消息你都知道?”

张珊得意地笑了笑:“你忘了我们同寝室的何娜了?她可是八卦小能手,一来就把高一年级段的情况摸得透透的。你每天就知道看书,自然不知道这些事了。”

叶挽秦忍不住调侃:“珊珊,你不会因为将来要做儿科医生,语文水平都退化到七岁儿童了吧?‘脱离老百姓’,这话,估计七岁儿童都说不出来。”

张珊听后,哈哈大笑:“你直接说我没智商好了。反正我觉得话语能让人听懂就行,其他的不重要。”

叶挽秦无奈地摇摇头:“可是姐们,你别忘了,我们要参加高考,语文可是必修课,成绩不合格很拉分的。”

张珊听后,微微沉吟,叹了口气:“姐们,我们能不能好好说话,我感觉你在故意取笑我。”

叶挽秦认真地说:“我不是取笑你,是提醒你,还有三天,我们就要考试了。”

开学一周就考试,这是四姚一中的特色。叶挽秦深知这次摸底考的重要性,她本打算控制分数,低调出彩。

考试前,她还发信息给墨骏辰,询问意见。

墨骏辰回复道:“成绩可以控分,但一定要有突出的特点,这样才能参加竞赛。今年会有理科竞赛,数理化都有,如果到时候你全部能参加,建议全部参加,这个比赛最终是国际比赛,只要在国际获奖,你就已经是属于国家人才,然后到时候你再搞点小发明,你的目的就达到了。”

墨骏辰知道叶挽秦要什么,因此将自己得到的消息告诉了叶挽秦。

叶挽秦思索后,决定数理化考满分,文科类控制分数,保持全班第三名。主要是文科今年没比赛,所以不打算太出格。

然而,现实却与她的计划大相径庭。当叶挽秦拿到试卷时,发现里面有百分之三十是高二高三的内容,数学最后一题附加题更是涉及大一的知识。但她没有丝毫犹豫,凭借着过人的智慧和扎实的知识储备,一股脑儿写完了。除了文科刻意控分在及格上下,理科全部满分。

成绩公布后,整个学校都轰动了。原本班级第一名的同学,数学只考了八十七分,连及格都不到。张珊数学考了九十一分,其他科目也只是堪堪及格,即便如此,总分也仅在叶挽秦后面一名,但两人的成绩差距却十分悬殊。

叶挽秦的出色成绩引起了各科老师的关注。

数学老师周老师率先找到她,兴奋地说:“叶挽秦同学,你是不是在自学大学数学?”

叶挽秦无奈地点点头:“是啊,老师,我已经自学大学课程了。”

周老师眼睛一亮:“很好,那我邀请你参加今年的数学竞赛如何?”

担心叶挽秦拒绝,就不忘画饼:“先参加全市的,只要拿到全市前三,就能参加全省的,再拿到全省前五,就可以参加全国的,要是在世界数学竞赛上获奖,大学就能保送了。”

热门小说推荐
修仙界的崽从不认输

修仙界的崽从不认输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一个月前张恒发现自己一天的时间多出了24个小时,与此同时他也被卷入到一场危险的游戏中无限流,轻松向。不要太纠结细节,当tvb看看就好。...

三国之北境铁骑扫天下

三国之北境铁骑扫天下

现代灵魂韩睿,意外穿越到东汉末年,成为兵仙韩信之后。崛起于辽东,一战成名天下知,。征乌桓,战鲜卑,平黄巾,战诸侯。会天下英雄,一统乱世!曹操他是我的平生挚友,却又是我的宿世之敌。刘备希望他给我手底下留点儿人,挖墙角也忒狠了!孙权袁绍三国之北境铁骑扫天下...

特工穿越:魔法世界启示录

特工穿越:魔法世界启示录

简介关于特工穿越魔法世界启示录奇葩特工秦小仙因为一个误会,穿越异世大6,来到魔法师世界,初看只是废物法师的逆袭成长,征战称霸的道路,后期就将揭开巨大的阴谋和十分脑洞的灵魂之谜。秦小仙什么?法师身体脆弱?来来来,你倒是近身干我啊?!!!且看奇葩近战法师突破一个个不可能,战胜一个个对手,纵横捭阖最终解开惊天阴谋的传奇故事。特别提示想看个开头热闹的,就不用进来浪费您的时间了,没有黄金三章,谢谢!友情提示冷门设定,复古文风,单章4ooo,不喜勿入。...

新世界!开局成为赏金猎人!

新世界!开局成为赏金猎人!

转世者苏景仙,觉醒顶级能力神之权柄。可吸收情绪能量强化自身。而在这个凡世界。探险禁区的传奇冒险者,远比明星要出名更受人尊敬。因为这世界有延年益寿的天材地宝。有驾驭雷电的凡异兽。有伤天害理的邪异生物。有让历代持有者离奇死亡的奇物。有沉眠于火山海底的上古神兽。本就厌倦枯燥生活的苏景仙,果断选择成为一名探险新世界!开局成为赏金猎人!...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