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追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4章 遭遇兽潮(第1页)

这一天清晨,吃过早饭之后,玖红把大家聚到一起。

“阿凡已经取得重大突破,接下来咱们该考虑何去何从了。”

这段时间大家都在努力提升,全都刻意避开这个话题没谈。

现在秦一凡已经突破了二十级,也是决定要去哪里了。

开始他们定的是去冰城,但是自从上次遇到万兽教孙长老,他们都不觉得冰城是个良选。

唐老三摆弄着随身电脑,小声说道:“要是不去冰城,那就继续向北去霜城,或者再稍微往回走一走,去雨城。”

玖宝和秦一凡没发表意见,毕竟他们对外界的状况不了解,还不如不说话的好。

“霜城,雨城……”

玖红念叨一遍,脑海中快速的分析着,好半天才轻声说道。

“霜城已经靠近边境,那边就算没有万兽教,也会经常遭到兽潮攻击,恐怕局势不会太稳定,不过药剂联盟的掌控力度也很小。”

“至于雨城……不说那边形势如何,那可是药剂联盟创始人的家乡,光是这一点我就不建议去那里。”

“嗨,我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唐老三一拍脑门,随后又给出一条建议,“要不咱们就一直留在野外,自己建立一个聚集地,怎么样?”

“不怎么样。”

没等玖红说话,玖宝先不干了。

“还一直留在野外,你也不看看大家现在什么样子,你看我还有个孩子样吗?你想让大家都变成万兽教那种野人?”

虽然也经常洗漱,但是终究不如在城里方便,而且人在野外待时间长了也就不会注意形象。

哪怕玖红这样的大美女,现在也像是个野人似的,毫无形象可言。

玖红给了唐老三一个大大的白眼儿,“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要是一直留在野外,之前准备的那些东西还有什么用?”

唐老三则是嘀嘀咕咕的说道:“我只是说打造一个聚集地,又没说不进城,东西照样可以卖嘛。”

听到他这么说,秦一凡忽然开口道:“聚集地就算了,不过成立一个佣兵团可以考虑一下,咱们四个的实力还是太单薄了。”

“这个可以有,我要当副团长!”

玖宝第一个响应,唐老三也有些意动,玖红则是低头沉思。

就在这时,四人的战术眼镜同时告警,最远端的画面里出现密密麻麻的变异兽,正在快速朝他们营地冲来。

唐老三一下子就跳了起来,“我靠!这是……兽潮!”

玖红则是冷静的多,拉起玖宝就跑,“阿凡,快跑!”

秦一凡虽然反应慢半拍,但是他的动作却不慢,直接伸手抓住玖红和玖宝的胳膊,“嗖”

的一下就跳出营地,然后撒腿狂奔。

“我靠!等等我,你特么什么时候比我速度还快了!”

唐老三一边呼喊,一边发挥自己的天赋,紧紧的跟在秦一凡身后。

至于营地……哪有时间管那些。

好在他们的速度够快,变异兽群追不上他们。

一边跑唐老三一边大声喊道:“为什么会有兽潮?难道万兽教真的要去攻打冰城?”

玖红被秦一凡拉着,虽然跑的够快但是也不轻松,没好气的回道。

“你也不怕吃一肚子风,找个安全的地方再说!”

一路狂奔出十几公里,再次进入一片平原,就是不知道跟之前那片是不是一个。

不是他们想往这边跑,而是被变异兽群逼着跑到这里的。

热门小说推荐
修仙界的崽从不认输

修仙界的崽从不认输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一个月前张恒发现自己一天的时间多出了24个小时,与此同时他也被卷入到一场危险的游戏中无限流,轻松向。不要太纠结细节,当tvb看看就好。...

三国之北境铁骑扫天下

三国之北境铁骑扫天下

现代灵魂韩睿,意外穿越到东汉末年,成为兵仙韩信之后。崛起于辽东,一战成名天下知,。征乌桓,战鲜卑,平黄巾,战诸侯。会天下英雄,一统乱世!曹操他是我的平生挚友,却又是我的宿世之敌。刘备希望他给我手底下留点儿人,挖墙角也忒狠了!孙权袁绍三国之北境铁骑扫天下...

特工穿越:魔法世界启示录

特工穿越:魔法世界启示录

简介关于特工穿越魔法世界启示录奇葩特工秦小仙因为一个误会,穿越异世大6,来到魔法师世界,初看只是废物法师的逆袭成长,征战称霸的道路,后期就将揭开巨大的阴谋和十分脑洞的灵魂之谜。秦小仙什么?法师身体脆弱?来来来,你倒是近身干我啊?!!!且看奇葩近战法师突破一个个不可能,战胜一个个对手,纵横捭阖最终解开惊天阴谋的传奇故事。特别提示想看个开头热闹的,就不用进来浪费您的时间了,没有黄金三章,谢谢!友情提示冷门设定,复古文风,单章4ooo,不喜勿入。...

新世界!开局成为赏金猎人!

新世界!开局成为赏金猎人!

转世者苏景仙,觉醒顶级能力神之权柄。可吸收情绪能量强化自身。而在这个凡世界。探险禁区的传奇冒险者,远比明星要出名更受人尊敬。因为这世界有延年益寿的天材地宝。有驾驭雷电的凡异兽。有伤天害理的邪异生物。有让历代持有者离奇死亡的奇物。有沉眠于火山海底的上古神兽。本就厌倦枯燥生活的苏景仙,果断选择成为一名探险新世界!开局成为赏金猎人!...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