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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新云撇开白毛检查过,伤口已经全部结痂。
这时候他趁着小白吃狗粮,又摸着白毛检查了一遍,发现它身上那些深浅不一的伤甚至都已经掉痂了……
收回手,傅新云蹲在小白装满狗粮的碗旁,一时不知该钦佩全市第一大宠物医院兽医的医术高明还是该惊叹于小白自身的优越恢复力。
小白大口大口吃着狗粮,傅新云见状十分满意,起身上楼准备去书房,没想到他刚走一步,小白就停止了进食,亦步亦趋地跟着他,似乎很怕会被他丢下。
“不许跟着我。”
傅新云听说养狗一开始就要给狗立规矩,不然后面想约束纠正就会特别费力,他可不想跟网上部分狗奴一样,在满是狗毛的床上睡觉。
因此他调整表情,语气严肃地说:“在这个家,你只许在一楼,不许去楼上。”
小白尾巴甩动的频率渐缓,表情呆呆的,似乎被他唬住了。
“继续吃你的狗粮吧。”
傅新云语气放柔。
“唔~”
小白应了一声,仍然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傅新云。
傅新云不再看它,转身踩上楼梯,见小白只是默默望着自己没有跟上来才放下了心。
看来这狗也不算蠢。
待到主人的身影彻底消失,小白才低头继续干饭。
在它看来,这汪汪牌的狗粮有些名不副实,并没有生肉好吃,可它却偏偏吃出了甜味儿,真是奇怪!
而且……
小白激动地摇了摇尾巴——主人说这里是“家”
耶!
这里是主人的家,也是它的家,它也有家了耶!
虽然主人说它只能待在一楼,但是,但是!它有家了耶!
小白顿觉浑身发热,它想,大概是这汪汪牌的狗粮实在是太!甜!啦!
书房。
傅新云摊开手稿,这是他刚穿入这个世界时写下的。
上面是他依稀记得的小说情节,由于看小说的年代久远,他只有些许模糊的印象。
小说中的原主,也就是傅新月,是一名上市公司的老板,丧尸爆发的时候,他正在公司开会。
当会议上的经理骤然发狂咬下另一位同事脖子上的肉之后,在场的人们才终于反应过来这已经不是单纯的职场内卷,而是真的出了大事!
但,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公司上下几百号人,化身丧尸的不在少数,等傅新月顺着人群跑下楼的时候,公司早已变成了炼狱。
原主的公司追云集团位于商业中心,周围有很多餐馆超市,原主被保镖护着躲进了一家很不起眼的小饭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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