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嗯。”
阿尔文别过脸,用鼻音很轻地应了一声。他能感觉到杰森在试着安抚自己的情绪。这没什么用,阿尔文也不喜欢被这么对待,更别说现在什么都没改变。皮肤、眼睛、鼻子、嘴……所有的知觉都能感受到他,甚至比刚刚还要清晰,但阿尔文没再试着挣脱,也没再说别的什么。表象始终维持着,像是一个心照不宣的谎言。杰森没再做越线的事,没有提起那天的事,甚至没再喊出那个让人恼火的称呼,但似乎有什么潜移默化地发生了改变。阿尔文分不清是什么,也不太想分清,只是把所有精力放在了“工作内容”
上。比如,他们在哥谭地下找到的那台巨型粒子对撞机。事实上,那算不上一台完整的粒子对撞机,只有一个很唬人的外壳,实际里面几乎什么都没有。阿尔文猜测原本猫头鹰打算利用它来找到开启门扉的必要条件之一,那个足以将蝙蝠侠拉入黑暗的金属——蝙蝠金。可惜的是,除了这个外壳,没什么值得调查的东西。既没有使用、组装的痕迹,也没有本应存在于哥谭地下,用于淬炼蝙蝠金的宇宙之火。阿尔文走近看了一圈,试着找到更有价值的线索,罗宾的声音忽然从身后的黑暗中响起。“这就是你们在找的东西?”
提姆早就注意到两个人的行动,甚至猜到和猫头鹰法庭有关,只是没想到他们会找到这么个地方。那台古怪的粒子对撞机……看上去已经在这里放了有一段时间,提姆正想走近,杰森拦在了他身前。“不错的跟踪技巧,可惜还差得远。你该调头了,德雷克。”
提姆看了眼他脸上的多米诺面具。“我真的更喜欢那个红色塑料头罩。”
这是实话,原来的红色头罩很丑,但至少比杰森·陶德的脸要讨人喜欢。杰森像是没听出他话里的讽刺一样:“为什么要遮住我棱角分明的俊朗外表?”
提姆懒得在这上面多花时间,正想切入正题,就杰森身后有人随口应了一句:“确实。”
“……”
提姆一噎,顺着声音看去,只见阿尔文走到对撞机另一边,低着头专注地摆弄着手里的东西,似乎没意识到自己刚刚说了什么。“你们到底在找什么?”
提姆问。“一些藏在地下的东西。我暂时还不确定那是什么。”
阿尔文没给出准确的回答,依旧专心注意着检测仪器上的各项数值。蝙蝠金本身不存在于正面的多元宇宙,哪怕仪器没那么精准,它也很容易被检测出来——如果它真的在这里出现过的话。然而数值却没太大变化,一直维持在正常的区间内。阿尔文皱了皱眉,收起检测器:“对了,布鲁斯没和你一起吗?”
“他还没回来。”
至少夜巡前是这样。提姆没说就在刚刚他已经接到蝙蝠侠的通讯,他猜测阿尔文在计划着什么,和杰森一起。阿尔文没太信他的话:“那就是快了。当心,你的老大很快就要换人了,也许你也会被一起换掉。”
“什么?”
提姆不懂他说的是什么意思。阿尔文拍了拍他的肩膀,很好心地解释说:“我记得蝙蝠侠之前去了刺客联盟?他在那里有个亲生儿子,那个孩子会继承披风,再有个新的罗宾,比你更好的那种。所以,趁早想个新代号吧,提米。”
蝙蝠侠已经知道达米安的事,加上塔利亚早就想把达米安交给蝙蝠侠,那么这一次蝙蝠侠很可能会把达米安从联盟带回蝙蝠洞。提姆:“……”
他听说过这件事,并且早就从克里斯口中知道,阿尔文曾经就是那位蝙蝠侠的罗宾。“我不觉得一个刺客能成为蝙蝠侠。”
提姆冷静地说。就算以后会继承披风,也不代表那个孩子不需要经受任何训练和考验。“他会比蝙蝠侠更好。”
阿尔文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然后看向杰森,“这边什么都没有,我们该走了。”
“我记得那小子现在才八岁。”
回去路上,杰森回想起之前阿尔文提起达米安时说的话,提醒道。阿尔文微微一愣。“噢,是的。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
在阿尔文的记忆里,达米安永远穿着蝙蝠风衣,身形永远那么高大,以至于,在下水道见到的那个穿着白色贴身软甲,名为“达米安”
的男孩反倒没留下太深的印象。见阿尔文一脸沉思的样子,杰森挑眉:“你想去见见他?”
“不。见面是一定的,我只是在想,现在是不是应该马上去准备一身小一号的蝙蝠制服。”
“……别。”
人只要还活着,有些事注定逃不开。比如饮食、病痛,又比如——“我不知道来的会是你。”
在蝙蝠侠如有实质的目光里,阿尔文把刀往身后藏了藏,面不改色地解释起自己刚刚下意识动手的原因。“我以为会是迪克,你知道的,最近几天都是他在当蝙蝠侠。”
一般来说,阿尔文不会和过去的家人动手,尤其是“蝙蝠侠”
,但这是在“蝙蝠侠”
等于布鲁斯·韦恩或是达米安·韦恩的情况,如果等式的另一边变成迪克·格雷森……当然,他们的关系还是很好,只是动手的次数直线上涨。
有没有证据,和我抓不抓你有什么关系?这里是我的地盘!我说了算!我吃定你了,耶稣也留不住你,我说的!他是港岛警队第三极,他是罪恶的克星,他是枭雄,他是王耀祖。港影题材,如有雷同,纯属碰瓷。新书不够杀也可以看看老书影视世界诸天大佬书友群908932066,欢迎书友来聊天。VIP群875504726,粉丝值1000起。...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简介关于七零嫁残疾兵哥,反派儿子别黑化年代美食萌宝空间先婚后爱开局残疾军人老公,附赠两个反派好大儿。美食博主带家中大平层穿书七零,成为年代文里女主的对照组妯娌。女主养娃白白胖胖,她养娃瘦成猴,女主养娃干干净净,她养娃脏成乞丐,男主在军营一路高升,她丈夫任务负伤双腿残疾瘫痪在家。无痛分娩喜提两个好大儿,哥哥是未来贪官给奸商弟弟当保护伞,兄弟俩狼狈为奸,最后齐齐被拉去枪毙。天崩开局,沈以沫当场想要跑路,意外现带着穿越的大平层解锁,需要依靠两个好大儿的好感值,于是,她迅成为模范好妈妈。土豆恶婆娘,我就是饿死,从这里跳下去,我也不吃你一口饭!什么饭这么香,我再吃一口。作为美食博主,提着锅铲一炒,把俩孩子香得吃起饭来六亲不认。纪淮安我现在就是一个废人,你想走,我不拦你。带残疾老公上城里做手术,帮助复建,一不小心把腿治好了不说,老公还成为了村里第一个万元户后来,沈以沫日常站在床头我现在就是一个废人,你想走,我不拦住你。男人大力谴责这种不像样的话到底是谁在说?...
简介关于重生八零娇软知青之糙汉哪里跑?前世6婉婉一直以为顾锋设计夺她清白,然后娶她,婚后作天作地,直到死的时候才知道,顾锋是为了救太,才知道顾锋对她的爱有多深,今生一定要好好宠夫,至于那对渣男渣女,就当娱乐消遣了,宠夫路上有事没事虐渣渣。...
「我不是神,我只是個準時下班的打工人。」「我會在工作時間內儘可能的為你提供幫助,至於我下班後就靠你自己了。」職場種田科普神祗一點點戀愛文。大概吧哈哈...
简介关于穿书末世拐个禁欲大佬当老公简栩穿越了。穿到一本末世后宫文里,成了那个给男女主当垫脚石,送金手指,最后还给女主当了替死鬼的倒霉女配。对这种脑残剧本,简栩只想说谢邀,告辞!为了继续在丧尸堆里苟命,简栩囤积无数物资,并且摸索了三条生存法则第一,珍爱生命,远离男人第二,能苟就苟,不行就死第三,女主光环,遇到就跑。于是别人爱恨缠绵,她努力火锅烧烤小蛋糕别人称王称霸,她窝在被窝撸撸宠物会会周公。偏偏总有眼瞎的喜欢给她找麻烦,那只好卷卷袖子教他们做人喽只是那个据说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人人畏惧的高冷大佬,为什么看她的眼神越来越变态,还总想跟她贴贴?连变异了都要缠着她宝贝不是说好永远不离开我吗?简栩分手也不是不行。嘘,别说。唐司寒霸道地圈住女人,亲亲她水光潋滟的红唇,笑得阴暗又偏执宝贝这么爱我,肯定舍不得离开我。(双洁,甜宠,无条件信任对方,女主后面会越来越厉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