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可能是盖尔设计的第一个和游戏里面形象不太相符的武器。之前盖尔设计武器,都尽可能的按照游戏道具,以弥补他想象力上的不足。
而这一次,纳什之眼的存在,让盖尔抄无可抄。实在没有哪个冰霜系的法杖,顶着一个大眼珠子。
纳什之眼有脑袋那么大,实在不适合装在法杖之上。
思来想去,盖尔绝对必须要将它缩小。
缩小的办法有几种,一种是使用物理手段,消减纳什之眼的体积。不过这种手段显然会破坏纳什之眼上良好的导魔回路,将纳什之眼变成一颗破碎的宝石。
另一种是使用奥术能量挤压,利用奥术可以改变现实的能力,是纳什之眼缩小体积。这个办法可以尝试,只不过需要的时间很多。
最后一种,是使用将纳什之眼置入界面夹层之中,让纳什之眼处于虚与实之间。这个办法最好,但是盖尔暂时还没有探索到这一领域来。而且,这個办法也有一个隐患,打破艾泽拉斯和其他世界的界限,可能会引来其他世界的生物。
召唤来其他世界的生物还好,要是召唤来了恶魔,那么燃烧军团可能会提前降临。
在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之前,他可不敢触碰空间的禁忌。
盖尔选择了用奥术改变纳什之眼的体积,他编制了一个新的以太精魂模型,然后通过永恒圣杯引导永恒之井的力量,不断的修改纳什之眼的现实痕迹。
等比例挤压并不现实,因为纳什之眼的密度并不均匀。也正是这种不均匀,构成了巧妙的导魔回路。
以不破坏导魔回路的前提下,盖尔只能小心翼翼的进行压缩。并且,他还需要保证纳什之眼的形状不生大的改变。
如果它变得坑坑洼洼的,那就不叫纳什之眼了,而是纳什之月球。
稍微辩解一下,白女士和蓝孩子,都看不到陨石坑。毕竟,传说当中,白女士就是艾露恩,什么样的陨石能够对艾露恩造成伤害?
最终,纳什之眼变成了一个椭圆形,镶嵌到了法杖之上,看上去和球形没有什么分别。
为了法杖美观,盖尔将法杖染成了蓝色。篆刻上符文之后,使用秘银填充,加入一些瑟银提升符文的硬度,勾连完魔法回路之后,整个法杖算是完成了。
他将法杖命名为凝冰之息。
凝冰之息只适合释放冰霜系法术,释放其他元素法术都会威力大减,就算施展奥术法术,也不会增幅太多。这是一根单法术系的法杖,作用将会非常单一。
好在,盖尔制造它,就是用来施展冰霜法术的。
在盖尔的法术理念当中,奥术法术为根本,拥有非常多的奥秘。火焰法术因为威力强大,可以用来进攻;冰霜法术控制效果显著,适合用来防守;风暴法术功能特殊,用来对付特定的敌人补充伤害;大地法术则因为数量不够,需要拓展新的展方向。
因为有阿格拉玛之盾,所以,凝冰之息大多数时间内注定要呆在盖尔的宝库之中。
盖尔感到很可惜,虽然凝冰之息是史诗级法杖,但使用价值太小。以后没有找到合适的使用人选,它注定会埋没在历史长河之中。
不过,在没事的时候,可以当道具用来训练冰霜法术,还是不错的。
赛索尼不期而至,“这就是你制作的史诗法杖?”
盖尔看他神情当中的不以为然,不由得感到好笑:“怎么?看不上眼?”
“的确和你其他的作品相差甚远。”
赛索尼评价凝冰之息,“尽管它是史诗法杖,但是辛·艾萨琳的稍微有点实力的法师,都人手一根史诗法杖。很显然,它并不具有竞争力。”
“你只说卖不出去不就得了!”
清新软萌女大学生x腹黑禁欲爹系大佬全世界都以为苏绵绵跟唐云峥是一对。直到唐云峥把代表此生挚爱的手链带在另一个女孩手上。有替苏绵绵打抱不平的人问他,这么多年,把苏绵绵当什么。唐云峥嘴角微勾,漫不经心扯起一抹笑,当我的小青梅呗,不然还能是什么。后来,苏绵绵闪婚,代替姐姐嫁给商圈大佬,唐云峥急了,绵绵,能不能回头,我现在才明白爱的人一直是你。禁欲大佬搂着苏绵绵的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代替姐姐联姻后,大佬诱我步步深陷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有些人忘了,西游路上是非不分的和尚,曾经也是敢在雷音宝刹中,顶撞佛祖的金蝉子。有些人以为,五百年前大闹天宫的猴子,不过是一个神佛算计下,实力平平而不自知的棋子。有些人只记得,手执钉耙龙探爪的是个猪头,却忽略了,腰挎弯弓月半轮的天蓬究竟是谁。这是个,不一样的西游故事。你会看到六翅金蝉唐三藏心猿之身孙悟空弃耙挽弓的...
闫解成无意间撞破老婆和弟弟的好事,怒火攻心,昏死过去,倒地的时候磕到了后脑勺,然后一名汽车修理工穿了过来。老婆和弟弟是真爱?成全你们。爸妈家吃饭得交钱?分家。报名让我去挖煤?转身进了工厂。...
简介关于跃总甜宠成瘾别名新之恋续作幻想脑洞18小说每天都在审核的路上,作者想起啥就写啥,不喜勿看勿举报男主白川跃(吸血族)女主一新(人类)其他主要角色名字云飞莫涵寒思羽韩菲苏言女主悲惨的一生遇到愿意救助的他而展开的一系列感情故事...
预收一家穿成败家子文案在下方。更新时间为下午六点,二更九点不一定有,其他时间是修改。不知经历了多少时间,曲仲终于完成异世穿越任务满级归来,回到了自己的世界。商业大亨,政界精英,学术界大佬,曲...
简介关于异三途如果你书荒,不妨先耐下性子,阅读十章,故事很长,且听我娓娓道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