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空追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章(第2页)

放眼四望,小茶馆里除了这对粗布葛巾的夫妇外,再也见不到别人了,这琴会是谁的呢?琴这么雅致的东西,与这家简陋的小茶馆,实在是不太搭调。

我忍不住开口问:“大娘,那琴是谁的呀?”

仿佛一直都在等着这一问一样,大娘的脸一下子焕发了动人的光辉,原本有些混浊的眼也变得神采熠熠起来。她用一种极为自豪的语调告诉我:“就是我家老头子的琴啊,这把琴很有名的,叫“惊涛”

。我家老头子原来在北边的时候可是在宫里给皇上弹琴的哦。不过老头子不让我告诉别人这些,我是看姑娘是七少爷的朋友,才说给姑娘听的。”

我讶异不已,想不到这样一间不起眼的小茶馆,居然也藏龙卧虎。但既然是宫廷琴师,朝廷南渡之后依然建立起了新朝廷,这位琴师怎么不继续留在宫中服役,却跑到外面开起了小茶馆,靠每天卖几碗茶清贫度日呢?

这个问题我没有问,因为时候已经不早了,必须快点赶到书塾那边去。

换好衣服出来,门外已经有一辆车子在等着我了。

王献之早就坐在里面了,见我出来,打起车帘,催着我说:“你怎么磨蹭这么半天才出来啊?快点上车,我告诉你,今天可是惊堂木先生的课。他是廷尉出身的,凶得很,你就等着待会被他批死吧。”

上车的时候,我稍稍迟疑了一下。照常理,和一个非亲非故的男人坐在一辆车子里是不合规矩的,可是事急从权,我们要赶时间嘛,那也是没办法的事。

做好了心理建设后,我把手伸给他,一抬脚上了午。车声辘辘中,我们无言对坐,其中有好几次,我以为他要跟我讲话了,可是他终究什么也没有说,看那神情,似乎比我还紧张呢。

两个人坐在一个这么狭小的空间不交一言是很尴尬的,我只好自己找话说了:“刚刚那家茶馆的店主,原来是很有名的琴师吗?”

他回答说:“是啊,戴徽这个名号,你听说过吗?”

我羞愧地摇了摇头,对琴家和琴曲,我实在是知之甚少。

“戴徽是戴逵的堂兄,戴逵是我五哥子猷的朋友,我也是通过戴逵才找到这家茶馆的。我们四个人有时候会约着来这里喝杯茶,听听戴徽弹琴。只是戴徽是个琴痴,有很多怪癖,听他弹琴很麻烦的。”

“听人家弹琴会很麻烦?”

,这个我就不解了,我虽然没听过琴,可琴是怎么听的还是知道的,“不就是坐在那里出耳朵听吗?”

他笑了:“要是那样,他这茶馆肯定生意火爆了。出一点钱喝杯茶,就可以听到琴曲名家的现场表演,谁不乐意啊。就因为他怪癖太多了,很多人都只听过一次,就发誓再也不来了,说‘受不起那听琴的罪’。要不是他婆婆为人热情,留住了几个顾客,这店早关门了。”

这我就更不解了,“很多人都不能忍,可是大少爷您却能忍?”

这说不通啊,他这性子,应该是比所有的人更不能忍才对吧。

他眼一横:“你以为我总是很没耐心吗?那要看对什么人了。就比如对你,刚刚要是换了一个女人,那样顶撞我之后,我管她去死!也就只有对你才……”

说到这里,他眼睛不自在地瞟了我一下,然后赶紧掉过去看车窗外了。

热门小说推荐
修仙界的崽从不认输

修仙界的崽从不认输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我的一天有48小时

一个月前张恒发现自己一天的时间多出了24个小时,与此同时他也被卷入到一场危险的游戏中无限流,轻松向。不要太纠结细节,当tvb看看就好。...

三国之北境铁骑扫天下

三国之北境铁骑扫天下

现代灵魂韩睿,意外穿越到东汉末年,成为兵仙韩信之后。崛起于辽东,一战成名天下知,。征乌桓,战鲜卑,平黄巾,战诸侯。会天下英雄,一统乱世!曹操他是我的平生挚友,却又是我的宿世之敌。刘备希望他给我手底下留点儿人,挖墙角也忒狠了!孙权袁绍三国之北境铁骑扫天下...

特工穿越:魔法世界启示录

特工穿越:魔法世界启示录

简介关于特工穿越魔法世界启示录奇葩特工秦小仙因为一个误会,穿越异世大6,来到魔法师世界,初看只是废物法师的逆袭成长,征战称霸的道路,后期就将揭开巨大的阴谋和十分脑洞的灵魂之谜。秦小仙什么?法师身体脆弱?来来来,你倒是近身干我啊?!!!且看奇葩近战法师突破一个个不可能,战胜一个个对手,纵横捭阖最终解开惊天阴谋的传奇故事。特别提示想看个开头热闹的,就不用进来浪费您的时间了,没有黄金三章,谢谢!友情提示冷门设定,复古文风,单章4ooo,不喜勿入。...

新世界!开局成为赏金猎人!

新世界!开局成为赏金猎人!

转世者苏景仙,觉醒顶级能力神之权柄。可吸收情绪能量强化自身。而在这个凡世界。探险禁区的传奇冒险者,远比明星要出名更受人尊敬。因为这世界有延年益寿的天材地宝。有驾驭雷电的凡异兽。有伤天害理的邪异生物。有让历代持有者离奇死亡的奇物。有沉眠于火山海底的上古神兽。本就厌倦枯燥生活的苏景仙,果断选择成为一名探险新世界!开局成为赏金猎人!...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

简介关于总裁,夫人让你赶紧来挖土我叫白白,在末世混了1o年,没有死在丧尸嘴里,却死在了好友的刀下,死了之后被推进丧尸群,连骨头都不剩我重生了,一朝重生在一个11岁小姑娘身上,原主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我找村长爷爷给我分了一块地,打算自食其力某一天,我在玉米地里捡到了一个血人,嗯,活的,拖回家洗干净之后,我很满意,捡个免费干活的男人浑身是伤,花了我不少的药,男人醒了,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我高兴坏了,没有一点愧疚的对他说你是我捡的,给我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干活,要不然没饭吃半年后,助理来了,6云回去了,五年后,白白又捡到了他,还是那块玉米地,还是那个位置,白白我特么的,这次老娘不放人了...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