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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阴蒙蒙的,歇了一天的雨从夜晚下到清晨,延续了前两日风狂雨骤的势态。
尽管昨夜折腾得很晚,把刘淑萍送回警局已经到了凌晨,但是魏恒不属于警队正式编制,自然也就不用跟着刑警们熬夜挣命。邢朗放他回去休息,他只是出于礼节性地婉拒推托,未果,便不客气地回家睡觉了。
第二天,魏恒照例起了个大早,收拾完自己就给鹦鹉换食换水。他的鹦鹉跟着他多年,生命力修炼得和他一样顽强,被他如此粗糙随意地照料,依旧顽强存活着,就像一株长在大野地的荒草,深知自己的托身之地是个什么德行,也就十分有求生欲地不挑肥拣瘦,努力适应环境生存。
魏恒就喜欢它这一点,能屈能伸,隐忍坚强,是个将才。
他喂完鹦鹉打开冰箱看了一眼,只看到冰霜四壁和一袋已经被冷气蒸干了水分的吐司面包。
他撕下来一片面包塞到嘴里,打算今天无论如何都得抽个时间去超市扫货,再不补充口粮他就要被饿死在这间房里了。出门时,他往隔壁紧闭的房门看了一眼,昨天晚上他留心听隔壁的动静,直到后半夜三点多睡去之前,隔壁都沉寂无声,貌似他的邻居彻夜未归。
临睡时他给徐天良打了个电话,问徐天良卧轨工人那边的情况。徐天良说带回来好几个人,目前压在留置室。不用魏恒暗示提醒,徐天良紧接着就说邢朗去医院了,从医院回来就一直待在审讯室,貌似是要熬一个大夜。
照今天早上这情况看来,不是貌似,而是肯定了。
魏恒站在电梯口等电梯,电梯即将落在6楼的时候接到了邢朗打来的电话。
“魏老师,出门了吗?”
邢朗的声音听起来很疲惫,一贯地低沉,但嘶哑得厉害。听在耳朵里,像是往耳廊里灌了一股电流,有轻微的震动感。
魏恒耳根子一麻,把手机换了个耳朵听,然后看了一眼距离自己不足三米的房门,镇定自若地开启胡说八道模式:“嗯,快到警局了。”
邢朗好像长着千里眼,一眼洞穿了他的谎话,也不拆穿,只懒懒道:“那就算了,本来想让你帮我捎件衣服,待会儿我自己回去拿吧……哎哟哟,胳膊抬不起来。”
魏恒听着他在电话那边无病呻吟,虽然明知道他是故意的,但是连捎件衣服这么简单的忙都不帮,不免显得自己不是东西,便道:“我没有你家房门钥匙。”
邢朗笑了声,道:“对面的老夫妻有,你就说是我同事,老太太就给你了。”
魏恒挂了电话,去敲邢朗家对面的房门,不一会儿一个满头华发精神奕奕的老太太打开房门。听他说是邢朗的同事,老太太立即就信了,很快把一把钥匙交到他手里。
魏恒不知道邢朗怎么和这老两口混得这么熟,熟得连家门钥匙都交换,他一边在心里吐槽一边打开508房门走了进去,站在门口往里看了一眼就看到满屋的单身直男气息。
乱,虽然不脏,但是很乱。
魏恒没有兴趣窥探别人的私人领地,几乎目不斜视地穿过客厅找到了卧室。
虽然控制自己不乱看,但是眼角余光难免四通八达,于是他看到卧室里那张铺着深蓝色被单的大床,床很大,足够两人合抱滚上三四个来回。而那张床此时也很乱,褥子扭得像团麻花,一张宽大的空调被掉在地板上一大截,床头柜上放着一只方形玻璃杯,杯底还盛着浅浅一层类似于威士忌的琥珀色液体。
魏恒虽然控制好了自己的身体,但是没控制好自己的思维,看着眼前这张大床,不禁开始胡思:邢朗显然是一个人住,目前还是单身,那他为何在卧室里摆这么一张这么大的床?就好像是为了方便随时领女人回来过夜似的……
魏恒想起和徐天良闲聊时,徐天良说过邢朗算是混血,爷爷是大草原上放羊牧马的少数民族,邢朗是少数民族混汉族,因此他的眼睛有些异于常人。邢朗的眼珠乍一看是黑色的,但稍一凑近了细看,就能看到他的瞳孔呈灰白色,很像某种昼伏夜出、行踪神秘的猫科动物。
回想起邢朗那张脸,魏恒觉得这个人有点捉摸不透,邢朗脸上的表情总是很静又很沉,看人的眼神既轻浮又凝重。他一侧唇角总是斜挑着,钉在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好像随时会变脸,却没人能看透他下一秒会发怒,还是会说笑。
具体是哪种动物,魏恒一时想不起来,总之一定是那种又奸又猾,鲁莽又轻浮的物种。到现在魏恒还忘不了邢朗用放浪的言语调戏他,邢朗这个人静则花红柳绿,动则招猫逗狗,想必这张大床,就是为那些被他引到家的狂蜂浪蝶所准备。
在心里把邢朗作践了个够,魏恒才离开床边走到竖在窗户对面的衣柜前推开了衣柜的推拉门。和床相比,衣柜里倒还整洁,上衣和裤子起码分开叠放,外套整齐地挂在了衣架上。
魏恒随便拿了一件薄薄的圆领针织衫一件黑色夹克装在一个小众品牌的服装袋里,提着衣服出了门,走之前还不忘瞪了卧室一眼。他想把钥匙还给老夫妻,但是房门一时敲不开,想必老夫妻外出晨练或吃早餐了,于是他揣好邢朗家的房门钥匙,提着衣服快步下楼。
小区门口,一辆黑色大众停在路边,在他走出小区后立即闪了闪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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