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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经诈出来了,那就当花婆婆是皇室的人吧。

他们来找孤苦无依流浪在外的老人家,很合理。

柳庭之叹了口气,讲起了故事。

“阿蕊大概是五十年前来清州的。”

五十年前,清州还不那么繁华,醉巷也不叫醉巷。

那时,柳庭之已经进城两三年了,每日做些零活,所得报酬也只是勉强温饱罢了。

一日,听说一个小姑娘开了一家酒馆,小姑娘脾气火爆,揍了好几个来砸场子找事的大汉,一战成名。

此事倒也没引起柳庭之的注意,那时他也不叫柳庭之,他只是个庄稼人,哪有这么好听的名字。

他也只是个吃不饱饭的苦命人,又哪里有钱去那么好的酒馆喝酒。

那些年头,日子过得比现在苦多了,战乱频繁,海上又有海寇时不时来清州洗劫一番。

军阀混战的时候,清州市今天属于这个人,明天属于那个人。

他们争来争去,倒霉的还不是老百姓。

大家都过着有今天没明天的日子。

他干活的地方就被流寇洗劫了,没地方去,饿了几天没饭吃,晕倒在了百花酿门口。

林蕊,也就是现在的花婆婆,一脸高傲地,给了他一碗饭,那神态就像在喂一只流浪狗。

他不懂什么叫气节,更不懂什么叫“不食嗟来之食。”

那个小姑娘虽然眼神不屑,但那碗饭真的很好吃,是热乎乎肉汤泡的白米饭,里面还有大块大块的肉,是他短暂的前十五年人生里,吃过最好吃的饭。

可他吃了饭还是没地方去,那是冬天,他蜷缩在百花酿的门口,几乎快要冻死。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的百花酿大门,仔细想想,林蕊不像是会背自己进去的人。

林蕊是一个,很高傲的小姑娘,她的眼里看别人,都是垃圾。

但是他没想到,这个高傲的小姑娘,居然只是别人的丫头。

林蕊恭恭敬敬地给另一个蒙面的女子行礼,在外人前的不可一世收敛得干干净净。

他被林蕊捡回去,顺便在百花酿做些劈柴打杂的苦力活。

那女子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人,不苟言笑,不爱说话,头戴珠翠,身穿绫罗绸缎。

那时候,这样一身打扮的贵小姐,怎么可能不被贼惦记。

但奇怪的是,百花酿也就两个女子,那些匪徒却不敢前来洗劫。

一日,店里又来了一人,此人读书人打扮,与林蕊和那小姐极为熟悉,那小姐平日不怎么说话,见了此人,也会说上几句。

“这个读书人是谁?”

夏灵均听到这里忙追问。

“是章夫子,我也得唤他一声老师。”

这个章夫子,很是博学,话还很多,林蕊不爱跟他说话,小姐又是个高冷的性子。

他便每日在柳庭之的耳朵边念叨,念的都是些柳庭之听不懂的大道理。

章夫子或许是太过于无聊了,便生出了教柳庭之认字的念头。

教着教着,这人想一出是一出,没过几日,让林蕊出钱,盘下了对面的一个铺子,开了一家书馆。

但章夫子也是个没什么耐心的,书馆开好了,没开几天,又觉得无趣了,便让柳庭之去看店。

日子这么过了有半年,店里的蒙面小姐不见了。

林蕊自然不会说她家小姐去哪里了,依旧每日在店中酿酒开店,一点儿也不见担心。

战乱的日子,饭都吃不饱,又有几人会来买书,书馆的生意惨淡得很,不过他们倒也不怕亏本,看着便是那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

“章夫子一边在馆中写书,一边教我识字,还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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